深切怀念六四镇压下的遇难受害者

忘却他们无异于泯灭良知!
关怀他们就是在救赎自己!

——孙立勇



图片来自《华夏文摘》八九六四图片库

2009年3月6日星期五

让所有异议人士有尊严地回家



文/王超华

(为“我要回家”运动著文,收入香港出版《回家》一书)



六四二十周年即将到来,八九年的星星点点仍鲜活地保存在记忆中。每次重放当年的录像带,总是极为激动,难以自已。千百万人聚集在北京街头和天安门广场,满怀兴奋、紧张、骄傲、试探、焦虑;有旗帜飞扬,也有被单大褂上泼墨而就的口号;有卡车上的锣鼓,也有个体户组织的摩托车队。在这些五花八门的表达里,涌动着不可遏制的渴望和创造活力。而激发出那种渴望和活力的,是当时几乎触手可得的作为政治公民的个体尊严。

当时广场上最流行的歌曲既有《国际歌》、《国歌》,也有《几度风雨》和《血染的风采》,人们唱起来都充满着作为共和国公民的骄傲和自豪,甚至常常在自信中带着些调侃。另一方面,戒严令刚下来,学生还都集中在广场,二环路外居民区里的男女老少已经互相招呼着,成群结队地跑出家门拦截军车。大北窑,安贞里,六里桥,……,除了部队大院密集的五棵松方向,到处都是拦阻军车的汹涌人潮。其中,学生的直接参与极为有限。这些既是北京市民向往公民参政和个体尊严的明证,也是八九民运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独特风采之一。

二十世纪后半期的中国没少见识大规模的群众集会,但绝大多数都是同样的旗帜,同样的口号,整齐的列队,整齐的步伐,即使是欢呼奔跑,也是面朝指定的方向。类似表演曾重现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令人恍惚中似乎返回到几十年前的大型团体操表演。公民参政并不必然扼杀个体的创造精神。强调服从和整齐划一的大一统,也并不是真正的公民参政。参政议政的前提,正是承认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要通过不同的政治意见和立场来表达,也要借助争辩讨论相关政策议题来保护伸张。八九民运的高潮发生在中共高层意见分歧的时刻。在统治集团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那几天里,中国人特别是城市居民,品尝到某种“政治成熟”的体验,政治热情和政治自律同时并存;对民主的要求和如何实践民主的疑虑,也始终伴随着运动的全过程。公民尊严和公民个体的政治责任,同时落在参与者肩上。

在这个意义上,八九民运为中国经济增长后的政治改革和社会变迁提供了最可宝贵的实践经验与方向——还公民以政治权利,让政治异议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为不同社会利益集团提供公开透明的博弈空间,以追求社会公正与公平为基础原则,建立成熟的政治体制遏制贪腐,通过坚持原则的实践,重建社会对正义的信心。甘阳讨论韦伯的政治思想时,曾特别强调了现代社会里,利益多元分殊是政治制度必须走向民主的历史条件。时至今日,中国社会的利益多元分殊已极为强烈,承认并容纳不同政见已经刻不容缓。

建设一种能够容纳不同政见、甚至鼓励不同政见相互交锋的社会氛围,有待持续不懈的多年努力。但万里之行,始于足下。让所有异议人士都能有尊严地回家,不但切实可行,也是奠定原则基础的第一步。“公民”首先是一种政治身份,“公民”的尊严在于充分使用自己的独立意志来参政议政。没有参政权的市民和农民,谈不上尊严。他们的尊严随时可能被专横跋扈滥用职权的官员踩在脚下。类似的事例,在今日中国难道还少见吗?

在八十年代思想解放的氛围中,曾经反复辩论过取消“反革命罪”的问题。最终,这项罪名被今天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所取代。在这种种以法律名义实施的暴力专政下,成千上万仅仅是表达了不同意见,或试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普通公民,身陷囹圄,很多人从此不见踪影,“人间蒸发”。六四镇压中,全国各地数以千计的人受到伤害、迫害、牵连。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仅仅那些敢于向丁子霖教授公开表明身份的受难者家属,到1994年已有大约200人。考虑到绝大多数受难者家属其实都选择了保持沉默,我们可以说,六四不但夺取了很多人宝贵的生命,夺取了更多人生命中极为宝贵的时光,而且严重摧残了中国社会里艰难萌芽的现代公民意识。

六四镇压后,很多人因为支持民运而先后入狱,有些人没有能活着离开那里,曾和孙立勇一起坐牢的路洪泽是一位;我在广场上结识的温杰是另一位。当时听到他因狱中延误治疗不幸去世的消息,非常难受,好像又看到他在广场上,非常焦虑地试图说服我,希望能采取措施,减少诸如树立民主女神像这类容易刺激政府的动作。我们意见或有不同,但专政机器一旦开动起来,就只剩下敌我之分,主奴之分。只要没有和统治者站在一起,你就无法再享有公民的尊严。温杰这样的人,有何具体的想法和愿望,早已被完全忽略。

我本人属于幸运的少数,成功逃亡到海外,重新进入和平生活并恢复学业。在无视公民尊严的中共当权者眼里,奴仆也是分等级的。我的家庭背景幸而有过短暂的特权,大多数亲属先后辗转出国。但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为了无辜受牵连的亲人,下决心入籍为美国公民,但在赴香港和亲属见面时,仍然受到阻挠。为了十五年来第一次难得的机会,出于不忍,也是出于妥协,我同意了对方的条件,不参与任何公开活动,更不必说政治活动了。在香港的那几天里,有没有人跟踪?有没有人监视?不得而知。可以确认的是,我到了一个中国辖区,没有受到直接的迫害,但是,是在主动放弃现代公民正当权利的前提下。这是没有尊严的回家。

可以想像,丁子霖这样的“天安门母亲”,李海这样曾经入狱的八九学生,六四以来一直致力于寻找受难者真相,他们生活中的尊严受到过多少欺凌侮辱。事实上,二十年来, 六四前后的政治犯陆续获得释放,但他们返回社会的道路充满荆棘,政警部门在国家税收支持下,持续不断地威胁恐吓所有曾因政治原因受到迫害的普通公民。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公民又陆续因为参与各种维权活动而成为新的受害者。自从互联网进入中国,类似的消息几乎天天出现。很多普通公民,仅仅因为网络写作,仅仅因为不满地方豪强,仅仅因为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申请游行,就曾被捕坐牢或强迫劳教。即使他们被拘押的时间比起五十年前来,相对要短得多,但他们被释放后,仍然被官方视为潜在威胁。在警察和国保的持续骚扰下,他们的日常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子。对他们来说,回家的尊严又在哪里?

让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有尊严,首先要让那些敢于争取自己公民尊严的人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主权在民,没有还权于民,所有反贪腐的言谈,都不过是口水和泡沫,是中共政权为了保护自己的政经利益而反社会反人民的烟幕弹。真正对中国负责,对历史负责,就要让所有的政治犯都能有尊严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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