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怀念六四镇压下的遇难受害者

忘却他们无异于泯灭良知!
关怀他们就是在救赎自己!

——孙立勇



图片来自《华夏文摘》八九六四图片库

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

旧文:抗拒无形的黑名单 (1997)



——纪念八九民运八周年


一九八九年的春天,在中国,以北京为中心而全国响应,成千上万的人走上街头。和平的请愿示威持续了一个多月,终于遭到政府的武力镇压。至今,死伤者的亲属仍须自觉地把自己的亲人列入无形的黑名单。

对持续至今日的这种无形黑名单的默许默认,就是纵容自己对良心的否认,就是纵容自己与暴力同谋。更无须论那些积极活跃地为这种无形黑名单辩护的人了。与此同理,坚持纪念六四,坚持象香港支联会那样,不改变自己的基本原则立场,坚持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也就成了对每个人良知的考验。特别是那些八九年后生活在海外、不会直接受到政治迫害的人,正视这种无形的黑名单,正视自己无法用“无知”二字轻易抹去的一段个人历史,正视自己改写口号的企图,已经成了每年六四将临时的精神炼狱。每个人都在默默地升华或沉沦。

正因此,这也是我们解读评论六四文字的一把钥匙。


一、

把生动鲜活的历史事件变成学院式的文字辨析是非常枯燥的尝试,但是一些基本概念是建设性讨论的前提,不可不澄清。具体到六四,第一个引起争论的中心问题就是如何定义北京发生的这一场事件。流传甚广的一种看法似乎是,一旦运动的民主性质不能充分建立,死伤者无形黑名单的存在就在所难免。

这样的争论常常忽略,定义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确认作为内涵载体的参与形式。同样常常被忽略的是,很多争论实际上正是建立在一些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的对参与形式的事先假定上。如果把主要参与形式定义为“政治反对派”,就会不可避免地进入“见坏就上、见好就收”的策略讨论。如果“完全是群众的自发抗议”,就会回避对当时局势变化的观察,以心理受挫解释集体行为的必要性和决定性作用。而最具欺骗性的一种假定,是将当时的形势变化纳入一个三方互动的模式。这三方是,共产党及其主持的政府,自由派知识分子,再加上以几个激进学生领袖为首的学生组织。这种假定基础上的分析,似乎同时照顾到了对政治形势的观察和对参与者心理条件的考量,因此有了更多的客观性。但正是在这种分析中,八八年底八九年初,因自由派知识分子参与造成的京城随处可感的躁动不安情绪,变成了党内改革派与某些知识分子联手合作沉着有序的一派乐观;自胡耀邦逝世至戒严开始后的市民反应,纯粹成了学生组织对知识分子理性声音的有意阻断,和对无知市民的肆意煽动利用。

这种分析的主要问题在于,在政府、自由派知识分子、学生组织、市民群众特别是工人群众等主要力量因素中,只有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学生组织被当作有主动行为特征的变量,政府和市民群众只是作为消极变量而出现。

这样得出的第一个推论就是,无论中共政府有多少问题,它有权利(不是权力)按照它自己——不经人民通过合法渠道认可的——行为逻辑发脾气。如果它发脾气时您正好落在它巴掌底下,那么对不起,谁叫您不尊重这个政权的“客观”规律呢!中国人民的悲剧,因而不在于有了外加于他们、不受他们监控的庞大国家机器,而在于他们没有充分承认这个国家机器的“自在”规律,不会象自由派知识分子自认为擅长的那样去跟这个怪物共存共舞。根据同样的道理,自由派知识分子在争取改革的人们当中似乎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宠儿地位,自认为有资格向一切不识时务地企图从理论原则或逻辑推理上探讨问题的人撒娇抱怨,似乎原则的探讨不仅是给他们正从共产党手底下偷得的一点成果找麻烦,而且任何原则性指导下的政治实践,在招来共产党的报复时,都只是自取其辱。这正是他们不肯直言的对很多中国大陆政治犯的真实看法。影响所及,一些本人也曾成为政治犯的人物,来到海外以后,亦热中于解释自己并不想惹共产党政府的初衷。

由这种推论指导的一种批评实践就是公开地以中国民主前途代言人的身份对中共和学生领袖学生组织采取双重标准。近年来颇多对八九学生领袖作为“公众人物”缺乏承担相应责任的批评指责,很多言之成理,本人颇为心服。令人诧异之处在于,活跃地指责学生领袖的人们并不认为任何中国政府领导人应当象“公众人物”那样——更不必说作为“公职人员”了——对他们每个人八九年时的言行接受质询或承担责任。这正是这些人与香港支联会的最大差别。如果所有这些口谈民主的人不应该象韩东方那样直接与中共政府在法理法制基础上理论一番,而只应该把这个政府当成另一种怪物来顺着毛捋,逻辑上,究竟谁在主张推翻、改换现存政府,倒真是个颇可玩味的问题了!


二、

这种三方互动理论中暗含的第二个推论是,八九年之所以走到一个无一方不受损的结局,是因为几个激进派学生领袖坏了事。这两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这种意见,却没有看到这个推论的另一面。

如果八九年当时的局势确如所说,只在几个激进学生领袖的掌握中,则所有曾多少参与的北京市民都可列入受蒙蔽、受煽动的群氓之列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仅举一例。五月十九日夜政府宣布戒严,正是大多数学生领袖急于在手段上从激进的绝食向软化转变后退的时刻,同时又正是民众游行从请愿发展到示威的转折点。二者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利用与被利用。作为自由派知识分子,为自己的失败找到几个明确的责任承担者,不失为一种摆脱沉重的捷径。但这种责任转嫁距离合理的历史解释实在还差得太远。

另一方面,作为一般的北京市民,不管教育程度如何,要跨过这道认识的“坎儿”,就要诚心诚意地检讨自己当时对中国命运与国际形势的“无知”,以致误入歧途。言外之意,即,政治的参预须以有资格忝列“精英”为前提。否则,局势突变,个人受损,不怪自己倒霉又该怪谁呢!于是,无形黑名单的存在,不仅在中国大陆内共产党的压力下又,而且在海外得到自觉的维护:六四时北京的积极参预者们越来越羞于承认自己的“一时冲动”了。


三、

进一步分析,在这个推论中包含着两个与群众性政治参预相关的相当重要的问题。第一,八九年后吸收了不少贬义的“精英”一词,近年来又在重新获得某些正面的肯定。一些中国大陆的学者,面对几十年平均主义政治压力后接踵而来的商品大潮,正在呼吁重建“精英文化”和“精英精神”。本人以为,反对“媚俗”“从众”、提倡批判反省等独立思考的“精英”文化精神必须提倡,而保护“黑箱作业”、压制参与权利的精英政治特别是有各种理论或明或暗支持的政治实践中的精英特权,必须反对。任何人,无论教育水平高低,对国际形势的最近发展了解多少,对国家政策目前的困难程度体会多深,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而且有权利在宪法保护下选择自己表达的工具和渠道。举例来说,在当前的中国经济转型中,大批国营企业职工和他们的家庭正在成为因过时制度造成的国家负担的直接承受者和转型的牺牲品。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他们的牺牲成就了一大批半官方公司向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转化,也成就了一大批在这些半官方公司中养肥自己的原权力结构中的既得利益者。这些职工和家庭当然应该有权利以各种方式表达他们的不安、不信任、焦虑,要求政治表达渠道和政治保护措施。再看八九年,尊重历史,我们就必须记住,那一年镇压中的每一例伤亡都是在不承认个体区别、由偶然性决定的情况下造成的。因此,八九年暴力镇压中的伤亡者,无论原来是什么身份、什么教育程度,都有权利要求历史认定他们受害的无辜性质。八九年群众运动的每一个参加者,没有任何必要把认真检讨自己的心路历程,等同于自我否定当初参预的权利。

与此相关的第二个问题,是群众运动式的广泛性政治参与在法制仍待健全的社会中的合法性。中国人的著述常把这个问题在八九年的表现与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运动混在一起,在参与形式的表面类同下,掩盖了权力结构带来的根本不同。

红卫兵运动是以官方主导意识形态的实际执行者在社会中出现,并据以设定理想的社会成员的标准和规范,实际裁定各个社会成员的等级并因而获得打击“等外品”的权力。这是为什么红卫兵运动中会有前所未有的强烈的理想主义精神和骇人听闻的暴行共存的基本原因,也是为什么有些社会学研究者正在试图做红卫兵与纳粹法西斯比较研究的重要原因之一。八九年的运动与此有根本不同。八九年是从官方意识形态的边缘出发,在其整体逻辑结构中寻找尚未充分界定的话语,通过向权力中心意识形态的逻辑挑战,来争取生存空间和活动空间。八九年的学生虽然试图将自己的行为和形象在绝食这样的极端行为中纯净化,这些企图不具有为其他社会成员建立规范和标准的内涵与效力。看看《绝食书》,这些“孩子们”明确意识到自己是在对“爸爸妈妈”“叔叔阿姨”说话。换句话说,八九年式的运动从没有、也不可能获得为其他社会成员划等级并进而排斥打击的权力。广场后期对指挥部内部建立等级制度等企图的及时强烈的抱怨和批评,正说明了这种运动无法把与其基本逻辑相悖的等级划分引入执行层面。更不必说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执行了。这样的运动,与纳粹法西斯无从比较,与六十年代初美国的黑人民权运动则有本质上的共通点。

由于人类社会极大的复杂性,无论法律制度相对而论多么健全的社会,都无法在绝对意义上充分理性化,因而也就为边缘话语挑战权力中心留下了永远的可能空间。旧的边缘话语走向中心,新的又会出现。当某次社会运动所代表的是这样的挑战时,权力中心得以实施压制权力的定义界线就会变得高度模糊。这正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和中国八九年运动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这两个运动在各自社会中史无前例的地位同时决定了它们所包含的巨大可能性,和占领华盛顿大草坪长驻不撤的示威专业军人的抗议有着层次意义上的不同。后者时袭用社会默许的运动模式来寻求社会结构认可的利益目标,实施中却超过了实际制度能容忍的弹性。前者则是旨在改写允许模式及其掩盖下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要改写现制度允许的弹性范围。


四、[出名与匿名之外]

确实,在参与方式上,八九年与文革有一些表面的类同。除了邓小平注意到的“娃娃们上街”以外,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以社会劳动分工下的行业为基础的、具选区性质的基层群众组织。这里,和文革时期的根本差别仍然是在与权力中心的关系上。尚未引起足够注意的是,八九年的这种方式与中国民主运动近二十年来的主要趋势也不同,其后果和问题常常被民运固有的思维定势所忽略,是无形黑名单得以持续的又一因素。

文化大革命中期直至八十年代末,除了仅在八十年代初有过一次的竞选人大代表,中国大陆的民主运动多在少数精英讨论求索,和突发且不具持久性的群众场面这两极之间摇摆。其中精英求索的主要参预方式就是同仁团体,从广州的李一哲大字报,到七九年西单民主墙,直到王丹在北大的民主沙龙,基本属于这一“出名”类型。而大学生在八十年代屡屡挑起的上街游行则多属于后一类“匿名”型,或是完全没有组织,或是只敢采取极端秘密形式,如柴庆丰事件时北大学生试图组织的秘密委员会。“出名”型,参预者的个人身份获得了远远高于其作为抽象社会成员的价值;“匿名”型,参预者的抽象社会成员身份则完全取代了民主赖以假定的参预者个人的责任能力(这里暂且不谈当时中国大学生享有的特殊抽象身份)。

八九年展现的是城市社会成员在二者之间找平衡的努力和尝试,平衡的焦点在于联系抽象身份和具体身份的社会组织要具有选区性质,使这两种身份能够会合于原则上不受政治斗争直接控制的“选民”聚集区。八九年的北京人还没有从他们的历史条件中走出得太远,他们发现的最方便的渠道仍然是他们的工作单位。一时间,各单位的旗帜飘满了北京的大街小巷。

以所属工作单位为政治参预的基础,改变了必须是已经获得了启蒙意识的个体精英的模式,也改变了一拥而上时除了便衣谁也不打听他人身份的默契,反映出向“选区”式群众参与发展的愿望和可能。但是,这种发展第一不能等同于真正的选区,第二当时的参预者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里面所包含的完全和不完全的合法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工作单位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性质发生了显著转变,意识形态上控制个体的功能已成虚设,但限制其定义的权力没有变,表面的定义也还没有变。镇压发生后,工作单位作为政治肌体的基层部件,控制的定义和控制的功能之间的反差,突出表现在以单位身份压抑取代个体身份,以便保护个体。

出于同情和理解,也是出于同样的处境同样的恐惧,我们曾热烈欢迎并支持大多数北京人在六四镇压后选择的这种与政府对抗的方式。在每个个例中,六四前的所作所为成了公开的匿名,那时的一切被转化为无主名者的行为。八年过去了,赤裸裸的政治军事高压已非每日的现实,我们有可能也有必要检讨当时行为的后果,认识在那种特殊的无言抵抗中隐藏的不公正——原本是成千上万个具名个体的汇流,现在被外在地划分为可匿名和不可匿名两部分。当不可匿名的那部分被简单地划在“出名”一类时,不仅中国民运又走回到了八九年前匿名出名两类划分的老路上,而且,那些不幸无法得到海外注意,特别是那些由于大兵偶然击中造成肉体伤亡而永远无法进入匿名群的、原本同样普通的参加者,就注定要被所有的人遗忘在历史的阴影里。坚持不肯被遗忘的本人,和坚持不肯遗忘的亲属,就成了方政、丁子霖、李海这样孤独的抗争者。而他们又只是被迫匿名者中极少的一部分。


五、[追究直接责任者]

进一步考虑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回答谁是无形黑名单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维持者,就必须坚持追究官方的责任,持续不断地要求重新评价六四镇压。

日前看到香港现任立法会要求中国政府重评六四的报道,其中提到香港自由党议员表示对八九年当时谁对谁错不好评价,因此对这一提案只能弃权云云。这种说法之不能成立,就在于其前提是假定谁对谁错在中国大陆是一个可讨论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已经被政府暴力强权贴上了封条的凶宅。与八九年新闻工作者抗议“不要逼我们撒谎”的情况一样,今日中国大陆境内的公民,在正常的公开生活范围内,必须接受政府暴力规定的结论,异议只能假以匿名。该议员想必还没有糊涂到以为八九年以前被“逼”撒谎的新闻工作者那时已经都在黑牢里走过一圈了。这里要争取的,是一个既非追求出名、亦非满足于匿名、而是要每个公民都可以堂堂正正地以自己的本名负责任地说话的政治环境。愿不愿说、什么时候说、怎么说可以是每个人的选择,至少那些选择了愿意现在就直接说出来的人应当没有受政权机关政治迫害或经济要挟的顾虑和危险。

与这位议员的说法异曲同工的,是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八九年前后政治角色的辩护。这就回到前文涉及过的案例:美军将领麦克阿瑟出动坦克机枪驱逐在白宫前大草坪(实际上是在对面的河岸上)安营扎寨长驻不撤以抗议的退伍老兵。比较军事力量在这两个事件中的作用牵涉若干层面的问题,需分别说明。

首先,两个事件中,抗议者与现存制度的冲突方式冲突程度有所不同,上文曾谈及。尚未说明的是,在一九三二年武力驱逐示威老兵时,虽然老兵们一直注意到自己的要求应有局限,这种有限性并未被出兵驱逐的当局承认。现场督战的麦克阿瑟将军当天夜里就绝对肯定地对新闻界说,他所执行的是胡佛总统最英明及时的反对共产主义分子颠覆美国政府和社会制度的阴谋暴乱,胡佛及其主要行政长官口径一致的解释来得都比这位将军晚。麦克阿瑟还说,如果当天被驱散者中十个里面能有一个是真正的老兵,都足以使他惊讶。而紧随其后的,是行政和司法部门不能不做的调查,结果证实百分之九十四的参加者名列领取退伍救济金的注册名单。正是这些调查和媒体公开的辩论或攻击,在随之而来的几年里损害了将军的名声。他后期恢复了的名声明显影响了后人对一九三二到一九三四年他政治声誉的理解,是显而易见的。

由此可知,即使客观上的冲突方式和程度有不同,这种不同并不就是一个政权使用军事武力杀伤和平请愿者的合法性证据。权力中心需要意识形态的解释。这也是同样的军事驱逐场面即使在美国也没有重演过的重要原因之一,就象当初的《排华法案》不会再以简单方式重演一样。

同时可知,两个事件中,善后的责任负担截然不同无从比较,是原引述者(有意?)回避了的。如果一个政权确是出于不得已而动用军事力量对付非武装的示威民众,军事领袖与该政权中政治领袖在善后中自然需要密切配合。但配合到压制新闻报道、禁止行政单位或任何公民个人相对独立的调查,就绝不是“国家安全”“紧急情况”所能解释的了。


六、[军队国家化?]

这就与军队国家化的话题有关了。如果说军队国家化的标准是军队运作只接受国家权威,不受个别军政领导人或政党政治的控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可以说从其建立之日起,就符合这样的条件。由提升、扩编等一系列具体实施制度决定,中共党政军领导人在军队内部的威信再高,高不过他们作为党和(建国以后)国家代表的形象,也因此不足以支持个人的拥兵自重。军权问题必须在党内解决,即使毛泽东亦无例外,这正是毛泽东整军事强人的拿手好戏。建国以来的唯一例外就是捉拿四人帮,仍然是迅速转换成政治戏。因此,中国军队国家化的关键不在这支部队缺少理性和敬业精神,也不是解放军某部只接受个人权威而军令有所不从。

中国军队今日的主要问题在于两方面。第一是它在高度自成体系的制度下,除了共产党中央内权力平衡的制约,不接受任何机关的监督。即使军队直接涉入政治决策甚至直接涉入经济活动以至贪污犯罪,不待军队自身出现危机,问题便无从解决。就这一意义而言,今日解放军的发展趋势不是乐观者愿意看到的军队国家化,而是一个绝对的独立王国,像泰国军队那样,不仅在军事上,而且在政治财政方面都不受监督地独立于它本应绝对服从并服务的国家。

第二,这支军队与国家政治的关系,充其量只是不参与党内派争。它还没有见识过非一党专政的政党政治,还没有机会服务于一个不受制于一党专政的国家机器,因此,它还没有表现出区分国家危机、党内危机、政府危机的能力,它对党外政治歧见冲击的抵抗力也还是一个未知数。只要设想一下,今日台湾的军队是否要特别服务于国民党、民进党、或新党,就能理解真正的军队国家化在这一点上的意义。

从这个角度看,毫无疑问,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一九八九年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在国家尚未遇到决定性危机的时候,以军事力量支持一个政党、一个政府的现有生存状态,以武力解决该政党政府与和平示威者之间的政治矛盾,其军事介入是从军队国家化方向的倒退而不是向这个方向的进步。这一点在六四的善后工作中表现更为明显。直至今日,国防部长迟浩田仍希望他的听众信任他作为军人的职业道德,相信他的保证,在他总参谋长任上,天安门广场没有死过一个人。

我们怀疑他的话,不是因为怀疑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经历,而是因为他的军队正和政治联手,继续遏止有关六四的不同声音。不到六四事件可以公开独立地调查的那一天,不到当时所有外省赴京学生都可以公开查找下落的那一天,我们无法信任迟浩田军人的荣誉。在驱逐示威老兵的当天,艾森豪威尔对麦克阿瑟曾有过另一个忠告,是这个案例的中文引述者未曾提及的。当麦克阿瑟得意洋洋赶去新闻发布会时,他当时的手下劝告他把这种事留给文官办理,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一次真正的军事部署,而是一个政治行动。什么时候自认已经迈向军队国家化专业化的迟浩田国防部长及其辩护人能够承认六四镇压的实质不是一个军事计划,而是军队被政治利用呢!

同样从这个角度看,市民的徒手挡坦克与军人的敬业精神失去了相比的可能性。

更何况,直至今日,六四镇压的军事威慑力量仍是维持无形黑名单的主要因素!

六四过去八年了。笔者愿在此重温香港支联会始终不变的要求,以坚持抗拒无形的黑名单,并纪念所有的牺牲者:

释放民运人士
平反八九民运
追究屠城责任
结束一党专政
建设民主中国


[此篇于1997年六月同时发于网络杂志《华夏文摘》和北美《新闻自由导报》第235、236期。后者发表时增加了小标题。我手里目前只有第236期,现将后面三小节的小标题附在各节开始的方括弧里。前面三小节的小标题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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