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怀念六四镇压下的遇难受害者

忘却他们无异于泯灭良知!
关怀他们就是在救赎自己!

——孙立勇



图片来自《华夏文摘》八九六四图片库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ZT:孙立勇: 忘却他们无异于泯灭良知(下)


孙立勇: 忘却他们无异于泯灭良知
——为赵昕的"赎罪"而感动


[续同题文章之三]


不知各位师友读了我的以上两段回忆有何感想?要知道,王忠贤和路洪泽只是“六四”屠杀后全国各地成千上万被冠以“暴徒”而遭受苦难的其中两位而已。

我认为:“六四”的民间直接受害者有两类人,一是死伤者本人及其亲属,二是因参与六四而坐牢者本人及其亲属。前者由于以丁子霖、张先玲两位老师为代表的“天安门母亲”的道义力量感动了世界,因此这一团体已连续多年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并且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尊重与同情。后者亦即坐牢者则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学生、学者和“暴徒”。对学生,政府采取的是分化与轻判相结合的政策,基本上不打不骂;对学者,政府采取的是重判的政策,但不打不骂,因为这些人在国际上有着不同程度的知名度;对“暴徒”,政府则无所不用其极,重判、打骂、上刑、体罚、强制劳动——如果说中共是屠杀他们肉体的凶手,而我们就是屠杀他们精神的凶手!难道不是吗?——只要我们扪心自问我们十六年来为他们做过什么、做过多少,答案不言自明。用赵昕的话说:“‘6.4’暴徒”群体,孤苦无助地承受了无尽的苦难,却几乎被我们遗忘贻尽。

1996年初,受朋友之托,我收集了北京第二监狱反革命犯及“两乱”人员名单,并迅速通过秘密渠道带出监狱——

下面就是这份名单的全部内容
(摘自《走过冰山——一个中国良心犯的狱中回忆》附六)

北京市第二监狱在押"反革命"一览表 表(一)
1996、1、23


姓名 罪名 原判刑期 家庭现住址 备注
尚子文 反宣 6年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礼士胡同48号 2中队
任畹町 反宣 7年 4中队
胡适根 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反宣 20年 北京语言学院学三楼11号
6中队
王天成 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反宣 5年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宿舍
7中队
陈子明 13年 8中队
王国齐 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 11年 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后八村34 号 9中队
韩罡 反宣 12年 北京市宣武区米市胡同保安寺街11号 10中队
孙立勇 反宣 7年 北京市宣武区西便门西里15号楼508室 11中队
关键 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特务 20年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二区202楼三门14号 12中队
刘宝 泄露国家重要机密、反宣 8年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四区2号楼1204室 12中队(六四事件)
户力平 泄露国家重要机密、反宣 10年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四王府40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李玉生 反革命破坏、反宣、流氓 8年
(因搬迁尚无位址) 12中队(六四事件)
刘子厚 持械聚众叛乱 8年 北京市宣武区三3街14号楼甲一号楼一 单元2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孙传恒 持械聚众叛乱 无期徒刑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六公坟高家园小区一区8号楼3单元41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胡忠喜 持械聚众叛乱 10年 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东街12楼17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曹英远 反宣 10年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老钱局胡同12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顾连仲 反宣 7年 北京市崇闻区永内东街东一楼6单元402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宋凯 反革命杀人 无期徒刑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89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唐勇 反革命伤害 10年 北京市宣武区棉花胡同上六条10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常景强 反革命伤人 无期徒刑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41楼109号 12中队(六四事件)
赵锁然 反革命破坏 无期徒刑 北京市门头沟大台西洼12—6 12中队(六四事件)
朱更生 反革命破坏 死缓 (因搬迁暂时无住址) 12中队(六四事件)
姜亚群 反革命破坏 死缓 (因搬迁暂时无住址) 12中队(六四事件)
李玉君 反革命破坏 死缓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一中李玉平转李玉君 12中队(六四事件)
陆志刚 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反宣 5年 (无地址) 15中队
刘京生 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反宣 15年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28楼201号 16中队
陈晏彬 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反宣 15年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东里第二干休所3楼7门601号 17中队
张纯珠 反宣 5年 北京市海淀区保福寺九一五楼二0八号 18中队
席阳 刺探、窃取国家机密 12年 8中队
王长洪 特务 15年 北京市安华里五区一楼2单元262号 12中队


北京市第二监狱现在押“八九两乱”人员一览表

表(二)
1996、1、23

姓 名 原判刑期 备注

赵锁然 无期徒刑 12中队
孙彦才 无期徒刑 12中队
张宝群 无期徒刑 12中队
张宝生 15年 12中队
石学之 无期徒刑 12中队
赵 庆 18年 12中队
刘建文 20年 12中队
汪永录 11年 12中队
梁云青 14年 12中队
霍连生 12年 12中队
梁志祥 10年半 12中队
王连会 无期徒刑 12中队
刘昆仑 13年 12中队
王 建 13年 12中队
柴 军 14年 12中队
孙振刚 14年 12中队
苏 刚 15年 12中队
常永杰 无期徒刑 12中队
贾马杰 13年 12中队
黄雪坤 12年 12中队
马士民 11年 12中队
王月明 13年 12中队
孙彦如 14年 12中队
刘春龙 12年 12中队
郗浩良 死缓 12中队
张 群 无期徒刑 12中队
许 宁 12年 12中队
彭兴国 15年 12中队
张宝军 13年 12中队
李长占 15年 12中队
张宝库 13年 12中队
唐 勇 10年 12中队
华思宇 13年 12中队
杨建华 14年 12中队
郭振波 13年 12中队
梁朝晖 13年 12中队
张胜波 12年 12中队
米玉平 13年 12中队
李志欣 无期徒刑 12中队
李红旗 20年 12中队
乔鸿歧 13年 12中队
孙 宏 死缓 12中队
廉振国 13年 12中队
高鸿卫 无期徒刑 12中队
于 文 12年 12中队
龚传昌 15年 12中队
张茂盛 死缓 12中队
董盛坤 死缓 12中队
张 坤 12年 12中队
马国春 11年 12中队
杜建文 17年 12中队
户力平 10年 12中队
张福坤 无期徒刑 12中队
李玉生 8年 12中队
陈 阳 15年 12中队
刘 旭 15年 12中队
常景强 无期徒刑 12中队
高 亮 无期徒刑 12中队
胡忠喜 10年 12中队
刘振庭 19年 12中队
曹英远 10年 12中队
吴春末 11年 12中队
关宝强 7年 12中队
张燕生 无期徒刑 12中队
牛叔亮 11年 12中队
白风营 13年 12中队
刘长青 15年 12中队
郑延生 11年 12中队
宋 凯 无期徒刑 12中队
孟繁军 13年 12中队
朱更生 死缓 12中队
杨光辉 14年 12中队
邓万玉 15年 12中队
吴瑞江 11年 12中队
马连喜 15年 12中队
陆小军 13年 12中队
牛占平 12年 12中队
宋世辉 12年 12中队
顾连仲 7年 12中队
段志君 11年 12中队
武春启 无期徒刑 12中队
杨 璞 死缓 12中队
刘子厚 8年 12中队
杨玉甫 15年 12中队
李玉军 死缓 12中队
姜亚群 死缓 12中队
孙传恒 无期徒刑 12中队
王连喜 无期徒刑 12中队
蒋 生 15年 12中队
刘 宝 8年 12中队
李福全 15年 12中队
赵玉水 15年 12中队
卢金生 15年 12中队
王鼎民 7年 12中队
李 涛 11年 12中队
王东风 13年 12中队
梁迎春 13年 12中队
郝富春 15年 12中队
路洪泽 14年 11中队
李增良 12年 12中队
刘育生 14年 11中队
梁振云 13年 12中队
闫建新 11年 11中队
张国栋 无期徒刑 12中队
祁振国 14年 10中队
善 辉 14年 12中队
康秀林 13年 10中队
冯立生 无期徒刑 12中队
霍建刚 11年 10中队
朱文义 死缓 12中队
苗德顺 死缓 9中队
王 谳 无期徒刑 12中队
孙伯光 13年 11中队
高振河 20年 12中队
王长洪 15年 12中队

说明:
1、表(一)是二监在押的罪名为"反宣"、"反革命集团"、"泄密"、"反革命破坏"等以"反革命罪"定性判刑人员,不包括"反革命特务"和"反革命间谍"。

2、表(二)是二监在押的全部115名"两乱"("反革命动乱"、"反革命暴乱"——监里对"六•四"人员的称谓)人员名单。其中被判无期徒刑的20人,被判死缓的10人,有期徒刑的85人。

3、王长洪系台湾特务,因所谓的"煽动 学潮"被判刑,故列入上表。

4、孙伯光因盗窃汽车被抓,审查期间"坦白"窝藏枪支,结果盗窃罪被判12年,窝藏"六•四"枪支被判1年。因与"两乱人员"沾边,故列入上表。

5、以上情况截止到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忘却他们无异于泯灭良知!
关怀他们就是在救赎自己!
愿与各位师友共勉。
孙立勇
2005年9月8日于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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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从政治代理人的角度看六四(1997)



——纪念“六四”八周年


在纪念“六四”八周年时,我想进一步讨论的是一个与民主理论相关的视角,即,可供选择的政治代理人。

从政治代理人的解释角度看,任何国家的民众都不可能长期地、绝对地控制在只关心考虑自己最短期最切身利益的状况。文化经济变化带来的社会张力发展到某种极限程度时,人们寻求解脱的眼光就会落到较为抽象的政治领域。这时,如果是西方国家,已经有公开活动和组织基础的在野政治派别就会出来填补执政党无法满足而民众高度需要的政治想像真空,成为释解潜在危机的政治代理人。法国刚结束的国会提前改选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一般西方观察家都把左派在选举中的胜利归因于多年积累的高失业率和欧洲货币统一前景的压力。身在西方,这些观察家没有也不必特别讨论这些经济压力和政治场面之间并非直线连接的微妙关系。不应忘记的是,右派希拉克总统当然也考虑过这些压力,他动议提前选举的赌注就是右派会在经济困境中取胜,这正是他急忙到中国访问、签订大笔贸易合同的主要动因!可是,说到底,民众会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和希拉克总统讨论中法合同创造法国就业机会的细节呢?

更有意味的一个例子是上个月刚结束的伊朗大选,前任文化部长出乎所有内外观察家意料,击败了现任总理拉夫桑贾尼支持的国会议长而高票当选。伊朗实际的政治状况会因此有多大改变姑且不论,考虑到伊朗所有年满十五岁的国民都有权投票,而年青人求新求变的呼声正逐日累积,这位曾因抗议保守的文化政策而辞官的前部长填补了民众急需的政治想像真空,可以说是毫无疑义的。

回过头来看中国,这样的例子对我们有几重涵义。第一,在政治文化的意义上,它提醒我们,除了保障个人自由之外(见龚小夏《多数决定与个人自由》),建立一个能持久的民主制度还必须依赖于允许不同的政治代理人的存在。换句话说,保持立场对立的多党(或多派)公开共存比一党专制更有利于疏解危机。虽然毛泽东说过“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中国大陆自一九四九年以来已形成的运作规则实际上是,只有“团结的大会”才是“胜利的大会”。因此,虽然党就是政府,无论是原则上的还是政策性的“内部”分歧都不应该向“外”泄“密”。长期以来,这样的规则不仅造成了顽固的“黑箱作业”传统,而且影响了一大批知识分子的思维。八九年戒严令的消息刚传出,赵紫阳手下的“三所一会”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六点声明》,“呼吁公开高层领导的决策内幕和分歧”。象戴晴这样长期坚持独立的自由派知识分子,第一个反应就是,党内权力斗争正在试图利用群众运动群众,言外之意,一是运动不“纯洁”了,二是虽说党政一家,“高层”分歧只等于“党内”分歧,应受党纪管理,不存在“政府”分歧应对民众公开的问题。由于这种党文化、党政策、党实权的压力,广场学生后期的反应与戴晴类似,反复声明要“保持运动的纯洁性”,拒绝考虑任何可操作的政治代理人。象这样,永远把公开高层分歧等同于文化大革命时的以毛泽东的绝对权威来拉一派打一派,中国的政治运作就很难进入公开政治辩论的阶段,同时,对个人自由的保障必然会在很多情况下流于空谈。

第二,在观察史实时,法伊选举事例帮助我们认识危机状况下的真空所在和政治代理人的性质。由于多年的一党专政,也由于现有民主党派相对于青年团的“老年团”性质,当中国大陆的社会不满积累到一定的边界状态时,社会现有政治体系就表现得高度僵化,无法填补这种危机状况所创造的政治想像真空以及随之而来的集体焦躁。即使赵紫阳的手下公开呼吁示威学生和群众把赵作为自己的政治代理人,赵往年在体制内累积起来的形象却没有足够“不同”的感召力,同时,他在胡耀邦逝世以来的策略选择对亢奋中的群众来说又过于细腻,难于体会。结果,我们看到的是一党专政或军事独裁的第三世界国家常有的现象:学生以其非政治、远离实际利益的社会形象充当了社会危机时的政治代言人。其结果是,仓促成立的学生组织必须在保持其“非政治”和“选区”性质的同时,能不断地谈论有关政治的话题。有前者,才有代表社会需求的资格;有后者,才能完成代表社会需求的任务。可以说,前者和后者的矛盾,八九年时突出地表现在绝食团和对话团之间,而最终的发展是,前者压倒了后者。至于高自联,如果有幸存活,它的重要任务恐怕就是设法保持自己的群众基础。

第三,伊朗的事例至少说明,我们过去关于中国政治改革的讨论中还存在盲点。伊朗的工业化程度并不比中国高,十五岁以上成员的平均教育水平同样未必高于中国十八岁以上有投票权公民的程度。在经济政治上,伊朗都还有相当严重的各种内外矛盾和问题。就在这次选举前,还有很多申请候选人被取消候选资格,造成选举只是走过场的印象,全部观察家的预测都落空。

这和目前中国正在试行的乡村选举有重大不同。中国的试验,虽然是差额选举,并不认可集团利益的对立,也没有把建立落选集团的政治活动规则纳入日程,极类似于经理选举。而伊朗的情况在于默认高层内有不同利益集团,也默认利益集团间会有的政治冲突,因而目标不仅是被动地维持稳定,同时是逐步确立处理高层冲突的法理基础和规则。杂文作者马悲鸣曾引用作家阿城的话,说过去皇帝皇太后的作用,不在直接制定政策,而是象国共两党或台海两岸这样兄弟吵架时,可以有人有资格扮演和事老,这就是处理冲突的法理基础问题。伊朗目前还谈不上高层冲突的公开,但正在发生的这种高层政治规则的建立,实际上就是逐步认可,在没有皇帝或宗教领袖能解决矛盾时,公民投票所代表的“匿名的大众”是冲突的最终仲裁者。这是向政治公开化迈进的重要一步。

最后,还想多说几句的,是关于封从德最近的文章。封从德发表文章(《新闻自由导报》235期,《世界日报·世界周刊》1997.6.1),强烈呼吁试图解释六四者尊重历史细节,并以八年前广场上“撤”与“不撤”之争为例,批驳影片《天安门》的制作者。因为他在文章中提到我今日的外界形象和我当年立场转变之间的矛盾,引起一些朋友的好奇,希望听到我的意见。

原则上,我很同意解释者必须尊重历史细节的提法。这也正是我本人几年来一直强调的一点。但随着时间距离的增加和对学术界研究时间的逐步了解,我也越来越认识到建立假说以及在各种假说基础上进行辩驳的重要性。只有开展这样的辩驳,才有可能逐渐深化我们对历史事件的认识,而不至于被历史细节束缚住手脚和眼光,终此一生只是那次事件的参加者,最好也不过是在道德反省基础上(侧重于心理需求)的精神十字架的负担者,却不能发展出具有思想深度(侧重于知性)的反省精神和批判眼光,以深化我们及后代对这一重大事件的认识。换句话说,即使身为核心参加者,即使名列政府通缉名单的人,也并不当然地具有解释六四的权威。缺乏知性的道德反省,如同缺乏深层道德感的理性探索,不可能支持几代人持续的努力,也很难形成有益的文化积累。

具体到封从德最近的文章,我以为至少有两个问题。

首先是对影片《天安门》的评价。显然,封从德对这部影片很不满意,但他并没有说中这部影片的主要问题。我对该片也不甚满意。在我看来,《天安门》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以“纪录片”的名义制作“政论片”,特别是其前半段关于中国近现代史的部分,手法酷似《河殇》,对历史事件历史画面的剪裁取舍原则全在是否能服从于一个事先拟定的解释口径。我无意否认“政论片”的存在价值,也无意在此将该片与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发展出的整套文宣传统作比较(这种比较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问题在于,当我在言论自由的美国看到过其他关于中国的历史纪录片,看到过蒋经国、杜聿明、萧华等政治立场截然不同的重大历史人物被置于同一纪录片中,以提醒观众历史事件与历史解释间的多重复杂关系时,我不能不对“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者感到失望,对他们回避提及自己“政论”立场、近似愚弄观众的态度河做法感到怀疑和不满。

其次,放过“纪录片”与“政论片”之不同,假定该片制作者正是我们要在解释层面上展开讨论的对手,该片对六四的解释是否如封从德所说,集中在广场的“撤”与“不撤”上,也还是一个大可怀疑的问题。据我看过的记忆(现手头没有录像带),该片并没有特别提及学生组织核心中的所谓“温和派”和“激进派”之争,更不必说具体到把我作为“温和派”的代表了。如果封从德不满意该片对“撤”与“不撤”的解释,那么,以我本人也公开主张过“不撤”为证据,并不能在任何意义上证明该片的解释错误,充其量不过是把该片未曾提及的王超华也一并归入到制作者们尖锐批评为“失去理性”的学生领袖一堆里去而已。

至于该片实际上的解释思路,我认为并不能简单归纳成关于“撤”与“不撤”之争。我把这部影片的解释归在我所谓“三方互动”式的解释模式中,我对这种模式的主要批评在于其对政府行为逻辑和责任能力的宽宥,以及对民众行为中主动性因素的忽略(见《新闻自由导报》235期《抗拒无形的黑名单(上)》)。


[原文未存手稿,发表于《北京之春》总第50期,1997年7月号,页12-14。据发表文本录入。原文刊本在这几页的页面下首,注的都是六月号,显然是从上一期撤下来,换到这一期后,忘记改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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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

旧文:抗拒无形的黑名单 (1997)



——纪念八九民运八周年


一九八九年的春天,在中国,以北京为中心而全国响应,成千上万的人走上街头。和平的请愿示威持续了一个多月,终于遭到政府的武力镇压。至今,死伤者的亲属仍须自觉地把自己的亲人列入无形的黑名单。

对持续至今日的这种无形黑名单的默许默认,就是纵容自己对良心的否认,就是纵容自己与暴力同谋。更无须论那些积极活跃地为这种无形黑名单辩护的人了。与此同理,坚持纪念六四,坚持象香港支联会那样,不改变自己的基本原则立场,坚持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也就成了对每个人良知的考验。特别是那些八九年后生活在海外、不会直接受到政治迫害的人,正视这种无形的黑名单,正视自己无法用“无知”二字轻易抹去的一段个人历史,正视自己改写口号的企图,已经成了每年六四将临时的精神炼狱。每个人都在默默地升华或沉沦。

正因此,这也是我们解读评论六四文字的一把钥匙。


一、

把生动鲜活的历史事件变成学院式的文字辨析是非常枯燥的尝试,但是一些基本概念是建设性讨论的前提,不可不澄清。具体到六四,第一个引起争论的中心问题就是如何定义北京发生的这一场事件。流传甚广的一种看法似乎是,一旦运动的民主性质不能充分建立,死伤者无形黑名单的存在就在所难免。

这样的争论常常忽略,定义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确认作为内涵载体的参与形式。同样常常被忽略的是,很多争论实际上正是建立在一些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的对参与形式的事先假定上。如果把主要参与形式定义为“政治反对派”,就会不可避免地进入“见坏就上、见好就收”的策略讨论。如果“完全是群众的自发抗议”,就会回避对当时局势变化的观察,以心理受挫解释集体行为的必要性和决定性作用。而最具欺骗性的一种假定,是将当时的形势变化纳入一个三方互动的模式。这三方是,共产党及其主持的政府,自由派知识分子,再加上以几个激进学生领袖为首的学生组织。这种假定基础上的分析,似乎同时照顾到了对政治形势的观察和对参与者心理条件的考量,因此有了更多的客观性。但正是在这种分析中,八八年底八九年初,因自由派知识分子参与造成的京城随处可感的躁动不安情绪,变成了党内改革派与某些知识分子联手合作沉着有序的一派乐观;自胡耀邦逝世至戒严开始后的市民反应,纯粹成了学生组织对知识分子理性声音的有意阻断,和对无知市民的肆意煽动利用。

这种分析的主要问题在于,在政府、自由派知识分子、学生组织、市民群众特别是工人群众等主要力量因素中,只有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学生组织被当作有主动行为特征的变量,政府和市民群众只是作为消极变量而出现。

这样得出的第一个推论就是,无论中共政府有多少问题,它有权利(不是权力)按照它自己——不经人民通过合法渠道认可的——行为逻辑发脾气。如果它发脾气时您正好落在它巴掌底下,那么对不起,谁叫您不尊重这个政权的“客观”规律呢!中国人民的悲剧,因而不在于有了外加于他们、不受他们监控的庞大国家机器,而在于他们没有充分承认这个国家机器的“自在”规律,不会象自由派知识分子自认为擅长的那样去跟这个怪物共存共舞。根据同样的道理,自由派知识分子在争取改革的人们当中似乎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宠儿地位,自认为有资格向一切不识时务地企图从理论原则或逻辑推理上探讨问题的人撒娇抱怨,似乎原则的探讨不仅是给他们正从共产党手底下偷得的一点成果找麻烦,而且任何原则性指导下的政治实践,在招来共产党的报复时,都只是自取其辱。这正是他们不肯直言的对很多中国大陆政治犯的真实看法。影响所及,一些本人也曾成为政治犯的人物,来到海外以后,亦热中于解释自己并不想惹共产党政府的初衷。

由这种推论指导的一种批评实践就是公开地以中国民主前途代言人的身份对中共和学生领袖学生组织采取双重标准。近年来颇多对八九学生领袖作为“公众人物”缺乏承担相应责任的批评指责,很多言之成理,本人颇为心服。令人诧异之处在于,活跃地指责学生领袖的人们并不认为任何中国政府领导人应当象“公众人物”那样——更不必说作为“公职人员”了——对他们每个人八九年时的言行接受质询或承担责任。这正是这些人与香港支联会的最大差别。如果所有这些口谈民主的人不应该象韩东方那样直接与中共政府在法理法制基础上理论一番,而只应该把这个政府当成另一种怪物来顺着毛捋,逻辑上,究竟谁在主张推翻、改换现存政府,倒真是个颇可玩味的问题了!


二、

这种三方互动理论中暗含的第二个推论是,八九年之所以走到一个无一方不受损的结局,是因为几个激进派学生领袖坏了事。这两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这种意见,却没有看到这个推论的另一面。

如果八九年当时的局势确如所说,只在几个激进学生领袖的掌握中,则所有曾多少参与的北京市民都可列入受蒙蔽、受煽动的群氓之列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仅举一例。五月十九日夜政府宣布戒严,正是大多数学生领袖急于在手段上从激进的绝食向软化转变后退的时刻,同时又正是民众游行从请愿发展到示威的转折点。二者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利用与被利用。作为自由派知识分子,为自己的失败找到几个明确的责任承担者,不失为一种摆脱沉重的捷径。但这种责任转嫁距离合理的历史解释实在还差得太远。

另一方面,作为一般的北京市民,不管教育程度如何,要跨过这道认识的“坎儿”,就要诚心诚意地检讨自己当时对中国命运与国际形势的“无知”,以致误入歧途。言外之意,即,政治的参预须以有资格忝列“精英”为前提。否则,局势突变,个人受损,不怪自己倒霉又该怪谁呢!于是,无形黑名单的存在,不仅在中国大陆内共产党的压力下又,而且在海外得到自觉的维护:六四时北京的积极参预者们越来越羞于承认自己的“一时冲动”了。


三、

进一步分析,在这个推论中包含着两个与群众性政治参预相关的相当重要的问题。第一,八九年后吸收了不少贬义的“精英”一词,近年来又在重新获得某些正面的肯定。一些中国大陆的学者,面对几十年平均主义政治压力后接踵而来的商品大潮,正在呼吁重建“精英文化”和“精英精神”。本人以为,反对“媚俗”“从众”、提倡批判反省等独立思考的“精英”文化精神必须提倡,而保护“黑箱作业”、压制参与权利的精英政治特别是有各种理论或明或暗支持的政治实践中的精英特权,必须反对。任何人,无论教育水平高低,对国际形势的最近发展了解多少,对国家政策目前的困难程度体会多深,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而且有权利在宪法保护下选择自己表达的工具和渠道。举例来说,在当前的中国经济转型中,大批国营企业职工和他们的家庭正在成为因过时制度造成的国家负担的直接承受者和转型的牺牲品。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他们的牺牲成就了一大批半官方公司向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转化,也成就了一大批在这些半官方公司中养肥自己的原权力结构中的既得利益者。这些职工和家庭当然应该有权利以各种方式表达他们的不安、不信任、焦虑,要求政治表达渠道和政治保护措施。再看八九年,尊重历史,我们就必须记住,那一年镇压中的每一例伤亡都是在不承认个体区别、由偶然性决定的情况下造成的。因此,八九年暴力镇压中的伤亡者,无论原来是什么身份、什么教育程度,都有权利要求历史认定他们受害的无辜性质。八九年群众运动的每一个参加者,没有任何必要把认真检讨自己的心路历程,等同于自我否定当初参预的权利。

与此相关的第二个问题,是群众运动式的广泛性政治参与在法制仍待健全的社会中的合法性。中国人的著述常把这个问题在八九年的表现与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运动混在一起,在参与形式的表面类同下,掩盖了权力结构带来的根本不同。

红卫兵运动是以官方主导意识形态的实际执行者在社会中出现,并据以设定理想的社会成员的标准和规范,实际裁定各个社会成员的等级并因而获得打击“等外品”的权力。这是为什么红卫兵运动中会有前所未有的强烈的理想主义精神和骇人听闻的暴行共存的基本原因,也是为什么有些社会学研究者正在试图做红卫兵与纳粹法西斯比较研究的重要原因之一。八九年的运动与此有根本不同。八九年是从官方意识形态的边缘出发,在其整体逻辑结构中寻找尚未充分界定的话语,通过向权力中心意识形态的逻辑挑战,来争取生存空间和活动空间。八九年的学生虽然试图将自己的行为和形象在绝食这样的极端行为中纯净化,这些企图不具有为其他社会成员建立规范和标准的内涵与效力。看看《绝食书》,这些“孩子们”明确意识到自己是在对“爸爸妈妈”“叔叔阿姨”说话。换句话说,八九年式的运动从没有、也不可能获得为其他社会成员划等级并进而排斥打击的权力。广场后期对指挥部内部建立等级制度等企图的及时强烈的抱怨和批评,正说明了这种运动无法把与其基本逻辑相悖的等级划分引入执行层面。更不必说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执行了。这样的运动,与纳粹法西斯无从比较,与六十年代初美国的黑人民权运动则有本质上的共通点。

由于人类社会极大的复杂性,无论法律制度相对而论多么健全的社会,都无法在绝对意义上充分理性化,因而也就为边缘话语挑战权力中心留下了永远的可能空间。旧的边缘话语走向中心,新的又会出现。当某次社会运动所代表的是这样的挑战时,权力中心得以实施压制权力的定义界线就会变得高度模糊。这正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和中国八九年运动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这两个运动在各自社会中史无前例的地位同时决定了它们所包含的巨大可能性,和占领华盛顿大草坪长驻不撤的示威专业军人的抗议有着层次意义上的不同。后者时袭用社会默许的运动模式来寻求社会结构认可的利益目标,实施中却超过了实际制度能容忍的弹性。前者则是旨在改写允许模式及其掩盖下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要改写现制度允许的弹性范围。


四、[出名与匿名之外]

确实,在参与方式上,八九年与文革有一些表面的类同。除了邓小平注意到的“娃娃们上街”以外,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以社会劳动分工下的行业为基础的、具选区性质的基层群众组织。这里,和文革时期的根本差别仍然是在与权力中心的关系上。尚未引起足够注意的是,八九年的这种方式与中国民主运动近二十年来的主要趋势也不同,其后果和问题常常被民运固有的思维定势所忽略,是无形黑名单得以持续的又一因素。

文化大革命中期直至八十年代末,除了仅在八十年代初有过一次的竞选人大代表,中国大陆的民主运动多在少数精英讨论求索,和突发且不具持久性的群众场面这两极之间摇摆。其中精英求索的主要参预方式就是同仁团体,从广州的李一哲大字报,到七九年西单民主墙,直到王丹在北大的民主沙龙,基本属于这一“出名”类型。而大学生在八十年代屡屡挑起的上街游行则多属于后一类“匿名”型,或是完全没有组织,或是只敢采取极端秘密形式,如柴庆丰事件时北大学生试图组织的秘密委员会。“出名”型,参预者的个人身份获得了远远高于其作为抽象社会成员的价值;“匿名”型,参预者的抽象社会成员身份则完全取代了民主赖以假定的参预者个人的责任能力(这里暂且不谈当时中国大学生享有的特殊抽象身份)。

八九年展现的是城市社会成员在二者之间找平衡的努力和尝试,平衡的焦点在于联系抽象身份和具体身份的社会组织要具有选区性质,使这两种身份能够会合于原则上不受政治斗争直接控制的“选民”聚集区。八九年的北京人还没有从他们的历史条件中走出得太远,他们发现的最方便的渠道仍然是他们的工作单位。一时间,各单位的旗帜飘满了北京的大街小巷。

以所属工作单位为政治参预的基础,改变了必须是已经获得了启蒙意识的个体精英的模式,也改变了一拥而上时除了便衣谁也不打听他人身份的默契,反映出向“选区”式群众参与发展的愿望和可能。但是,这种发展第一不能等同于真正的选区,第二当时的参预者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里面所包含的完全和不完全的合法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工作单位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性质发生了显著转变,意识形态上控制个体的功能已成虚设,但限制其定义的权力没有变,表面的定义也还没有变。镇压发生后,工作单位作为政治肌体的基层部件,控制的定义和控制的功能之间的反差,突出表现在以单位身份压抑取代个体身份,以便保护个体。

出于同情和理解,也是出于同样的处境同样的恐惧,我们曾热烈欢迎并支持大多数北京人在六四镇压后选择的这种与政府对抗的方式。在每个个例中,六四前的所作所为成了公开的匿名,那时的一切被转化为无主名者的行为。八年过去了,赤裸裸的政治军事高压已非每日的现实,我们有可能也有必要检讨当时行为的后果,认识在那种特殊的无言抵抗中隐藏的不公正——原本是成千上万个具名个体的汇流,现在被外在地划分为可匿名和不可匿名两部分。当不可匿名的那部分被简单地划在“出名”一类时,不仅中国民运又走回到了八九年前匿名出名两类划分的老路上,而且,那些不幸无法得到海外注意,特别是那些由于大兵偶然击中造成肉体伤亡而永远无法进入匿名群的、原本同样普通的参加者,就注定要被所有的人遗忘在历史的阴影里。坚持不肯被遗忘的本人,和坚持不肯遗忘的亲属,就成了方政、丁子霖、李海这样孤独的抗争者。而他们又只是被迫匿名者中极少的一部分。


五、[追究直接责任者]

进一步考虑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回答谁是无形黑名单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维持者,就必须坚持追究官方的责任,持续不断地要求重新评价六四镇压。

日前看到香港现任立法会要求中国政府重评六四的报道,其中提到香港自由党议员表示对八九年当时谁对谁错不好评价,因此对这一提案只能弃权云云。这种说法之不能成立,就在于其前提是假定谁对谁错在中国大陆是一个可讨论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已经被政府暴力强权贴上了封条的凶宅。与八九年新闻工作者抗议“不要逼我们撒谎”的情况一样,今日中国大陆境内的公民,在正常的公开生活范围内,必须接受政府暴力规定的结论,异议只能假以匿名。该议员想必还没有糊涂到以为八九年以前被“逼”撒谎的新闻工作者那时已经都在黑牢里走过一圈了。这里要争取的,是一个既非追求出名、亦非满足于匿名、而是要每个公民都可以堂堂正正地以自己的本名负责任地说话的政治环境。愿不愿说、什么时候说、怎么说可以是每个人的选择,至少那些选择了愿意现在就直接说出来的人应当没有受政权机关政治迫害或经济要挟的顾虑和危险。

与这位议员的说法异曲同工的,是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八九年前后政治角色的辩护。这就回到前文涉及过的案例:美军将领麦克阿瑟出动坦克机枪驱逐在白宫前大草坪(实际上是在对面的河岸上)安营扎寨长驻不撤以抗议的退伍老兵。比较军事力量在这两个事件中的作用牵涉若干层面的问题,需分别说明。

首先,两个事件中,抗议者与现存制度的冲突方式冲突程度有所不同,上文曾谈及。尚未说明的是,在一九三二年武力驱逐示威老兵时,虽然老兵们一直注意到自己的要求应有局限,这种有限性并未被出兵驱逐的当局承认。现场督战的麦克阿瑟将军当天夜里就绝对肯定地对新闻界说,他所执行的是胡佛总统最英明及时的反对共产主义分子颠覆美国政府和社会制度的阴谋暴乱,胡佛及其主要行政长官口径一致的解释来得都比这位将军晚。麦克阿瑟还说,如果当天被驱散者中十个里面能有一个是真正的老兵,都足以使他惊讶。而紧随其后的,是行政和司法部门不能不做的调查,结果证实百分之九十四的参加者名列领取退伍救济金的注册名单。正是这些调查和媒体公开的辩论或攻击,在随之而来的几年里损害了将军的名声。他后期恢复了的名声明显影响了后人对一九三二到一九三四年他政治声誉的理解,是显而易见的。

由此可知,即使客观上的冲突方式和程度有不同,这种不同并不就是一个政权使用军事武力杀伤和平请愿者的合法性证据。权力中心需要意识形态的解释。这也是同样的军事驱逐场面即使在美国也没有重演过的重要原因之一,就象当初的《排华法案》不会再以简单方式重演一样。

同时可知,两个事件中,善后的责任负担截然不同无从比较,是原引述者(有意?)回避了的。如果一个政权确是出于不得已而动用军事力量对付非武装的示威民众,军事领袖与该政权中政治领袖在善后中自然需要密切配合。但配合到压制新闻报道、禁止行政单位或任何公民个人相对独立的调查,就绝不是“国家安全”“紧急情况”所能解释的了。


六、[军队国家化?]

这就与军队国家化的话题有关了。如果说军队国家化的标准是军队运作只接受国家权威,不受个别军政领导人或政党政治的控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可以说从其建立之日起,就符合这样的条件。由提升、扩编等一系列具体实施制度决定,中共党政军领导人在军队内部的威信再高,高不过他们作为党和(建国以后)国家代表的形象,也因此不足以支持个人的拥兵自重。军权问题必须在党内解决,即使毛泽东亦无例外,这正是毛泽东整军事强人的拿手好戏。建国以来的唯一例外就是捉拿四人帮,仍然是迅速转换成政治戏。因此,中国军队国家化的关键不在这支部队缺少理性和敬业精神,也不是解放军某部只接受个人权威而军令有所不从。

中国军队今日的主要问题在于两方面。第一是它在高度自成体系的制度下,除了共产党中央内权力平衡的制约,不接受任何机关的监督。即使军队直接涉入政治决策甚至直接涉入经济活动以至贪污犯罪,不待军队自身出现危机,问题便无从解决。就这一意义而言,今日解放军的发展趋势不是乐观者愿意看到的军队国家化,而是一个绝对的独立王国,像泰国军队那样,不仅在军事上,而且在政治财政方面都不受监督地独立于它本应绝对服从并服务的国家。

第二,这支军队与国家政治的关系,充其量只是不参与党内派争。它还没有见识过非一党专政的政党政治,还没有机会服务于一个不受制于一党专政的国家机器,因此,它还没有表现出区分国家危机、党内危机、政府危机的能力,它对党外政治歧见冲击的抵抗力也还是一个未知数。只要设想一下,今日台湾的军队是否要特别服务于国民党、民进党、或新党,就能理解真正的军队国家化在这一点上的意义。

从这个角度看,毫无疑问,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一九八九年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在国家尚未遇到决定性危机的时候,以军事力量支持一个政党、一个政府的现有生存状态,以武力解决该政党政府与和平示威者之间的政治矛盾,其军事介入是从军队国家化方向的倒退而不是向这个方向的进步。这一点在六四的善后工作中表现更为明显。直至今日,国防部长迟浩田仍希望他的听众信任他作为军人的职业道德,相信他的保证,在他总参谋长任上,天安门广场没有死过一个人。

我们怀疑他的话,不是因为怀疑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经历,而是因为他的军队正和政治联手,继续遏止有关六四的不同声音。不到六四事件可以公开独立地调查的那一天,不到当时所有外省赴京学生都可以公开查找下落的那一天,我们无法信任迟浩田军人的荣誉。在驱逐示威老兵的当天,艾森豪威尔对麦克阿瑟曾有过另一个忠告,是这个案例的中文引述者未曾提及的。当麦克阿瑟得意洋洋赶去新闻发布会时,他当时的手下劝告他把这种事留给文官办理,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一次真正的军事部署,而是一个政治行动。什么时候自认已经迈向军队国家化专业化的迟浩田国防部长及其辩护人能够承认六四镇压的实质不是一个军事计划,而是军队被政治利用呢!

同样从这个角度看,市民的徒手挡坦克与军人的敬业精神失去了相比的可能性。

更何况,直至今日,六四镇压的军事威慑力量仍是维持无形黑名单的主要因素!

六四过去八年了。笔者愿在此重温香港支联会始终不变的要求,以坚持抗拒无形的黑名单,并纪念所有的牺牲者:

释放民运人士
平反八九民运
追究屠城责任
结束一党专政
建设民主中国


[此篇于1997年六月同时发于网络杂志《华夏文摘》和北美《新闻自由导报》第235、236期。后者发表时增加了小标题。我手里目前只有第236期,现将后面三小节的小标题附在各节开始的方括弧里。前面三小节的小标题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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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4日星期二

旧文:以深化理解纪念六四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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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过去七年了。七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转移了绝大多数大陆人口和国际社会对七年前那“惊心动魄的五十六天”的注意。国外的中国问题专家固然多致力于分析、预测当前的政治经济动向,即使流亡海外的民运人物也不得不在新形势面前重新选择政治定位,其中不乏暗中摩拳擦掌、只待国内政局有变即回国参加竞选的有志之士。如果将香港亟待解决的民主化问题作为特例,则一般的情况可以说是,时间已多少消磨掉了六四纪念中行动的紧迫性,暗含的仪式概念越来越强。在这样的纪念活动中,尽管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八九年北京之春所传达的信息不可避免地高度浓缩、抽象化了,不同立场观点之间的争论也常常胶着在概括性的结论上。从另一方面看,时间的消磨同时把六四从当前政治中适度地解脱出来,使我们得以历史的眼光去观察审视,重新认识这五十几天是中国历史上时间最短,中国政治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和重要社会集团都高度紧张地投入表演,而音像文字记录最为完整的一个阶段,因而为我们提供了观察了解当代中国的最重要的窗口之一。问题在于,由于上面谈到的原因,这个窗口迄今为止还没有被充分利用。因此,认真核对史实,寻找具有说服力的解释,仍是在纪念六四时不可忘却的任务。这方面严肃认真的努力不仅会具有学术价值,而且会对认识中国政治文化的传统和变异、对认识今日中国的政治发展前景有所助益。

虽然现在对六四的研究还不够,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些重要的成果。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陈小雅在政治压力下完成、尚未正式出版的《八九民运史》。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试图通过这一事件来认识当代中国的努力中,也存在着一些相当严重的问题,影响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入。其中两个主要问题是急于定性和局部套用现有理论。

第一个问题为中国大陆多年来人文社会科学受政治左右的后遗症,不仅表现在言论著述中重视概括总结多于分析考察,而且在于视其概括和总结为研究的最终目的,象是年终总结,或是盖棺论定,先要定其基本善恶,方能论及其余,而确定“概况”之后对“其余”的谈论则常常落入罗列证据。对于定性的关心和重视自六十年代末即成为中国大陆群体或个体下意识行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八十年代对定性在社会生活中的政治重要性有过大众化的反叛,其表现主要为另一个极端的“定了性也不管用”,“定性管不着我”。这种反叛有助于大众心理平衡,却很难应用于以真理为旗帜的学术研究和以正义为号召的狭义政治行为。因此,如果不是回到“述而不作”的传统,则即使提倡开放自由的知识经营们也难于从追求定性的习惯性思维中解脱出来。这种情形只从胡耀邦逝世之初开放派竭尽全力为他争取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称号就可见一斑,其中涉及的多为当今海内外认可的中国知识精英。要深化认识,首先要摆脱这种思路。具体到六四,即使是在政治上无保留地反对政府镇压,支持学生和民众的原则性要求,在研究中也必须认识到当时情况的复杂性和运动呈现的多层次多侧面的变异状态,要尽力避免以政治立场代替对关键性细节的考察。比如,对某一策略的肯定或否定有可能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占领或撤离天安门广场,离开具体日期里变化中的形势就会不可避免地得出简单化得结论。胡平“见坏就上,见好就收”的理论有其薄弱环节,但确实考虑到了当时小环境内政治形势的瞬息万变。同时,对参与六四的重要人物,要确认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同时要分辨各人自我声称的政治原则立场和当时所主张的战略策略是不同层次的问题。批评某一策略主张不等于指责主张者声称的原则立场,更不等于对主张者政治生命的盖棺论定。陈小雅在评价陈子明于八九年五月所采取的策略时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媒体缩减到只有每年一度的集中报道的情况下,仍然避免简单化概括,坚持深化对这一事件的认识。

第二个问题不仅中国知识分子的著述中有,西方学者的研究著作中同样有,而且由于西方学者的身份,又因其为美国学院中可接受的一般做论文的模式,而在进一步的探讨中造成困惑。但这个问题并非没有其合理性基础。西方学术研究模式的重要一环时提出假设并加以论证,不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是如此。关键在于这个假设不同于中国学术传统中的结论,假设的范围和前提必须有清楚的定义,至少要假定著述的目标读者(群)对定义范围都有清楚的理解(我曾在去年纪念六四时涉及[谈及]这个问题)。这是西方学术不断分科的一个重要条件:在我门下,对定义领域和前提条件不必多加解释;不在我门下,不必与之言。这种学术发展的基础条件近年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受到历史学和文化研究的巨大冲击,但远未失去其权威地位。因此,在面对西方理论时,我们仍需时时提醒自己,认清许多并非如著述者所假定的“不言自明”的定义范围和前提条件,避免将自己限于别人假定的局部性讨论中。在关于六四的研究中,这个问题的基本表现为在这个大规模复杂事件中选取一个特定角度,一个特定侧面,套用现成的西方理论展开分析。其前提是对现有西方理论的无条件接受,忽略中国现实可能对现有理论提出的质疑和补充;其侧重点在于对西方读者解释中国现象,因而常常不可避免地在将中国现象作西方化解释时造成另一类型的简单化。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 Wasserstrom 关于八九年学生将政治运动剧场效果化,并与五四等以前的学生运动作比较的研究,和他对六四悲剧性质的讨论。即使充分肯定他的成绩,这样的研究也很难帮助我们深入认识为什么这一次事件发生在这个特定事件,表现为这种特定形式,引向这样一个特定结果,以后的类似事件是否必然重复这一过程。比较而言,佛吉尼亚大学 Israel 教授关于中国学生运动的研究就考虑了更多的历史因素,扼要地描绘出学生集团和政治统治集团之间关系在二十世纪中国发展变化的轨迹。简单说,这仍是一般化和特殊化的问题。但只有当我们能充分认识了解某一事件的特殊性,这个事件才有可能在我们努力把握一般性的过程中真正具有积极意义。

我以为,在研究六四时,我们应当充分地利用西方的研究方法而不是搬用现成理论,同时充分考虑历史性因素和事件的具体发展过程。这些考虑应体现在探索各个关键时刻存在的多种发展可能性和实际发生的选择,解释最后选择的内在逻辑,保持六四研究的开放性,从而既避免拘泥于现有理论,又避免简单罗列史实。在这方面,陈小雅的书稿同时提供了成功和不大成功的例子。在讨论运动开始阶段时,她提出,如果蒙冤去世的是党的总书记,恢复名誉应当是党组织来负责,而从四月十八日起聚集在新华门前的人们就高呼“李鹏出来!”,而不是要当时的中共总书记赵紫阳出来。逻辑何在?她给的回答有可商榷之处,问题却提得正在点上。同样是讨论运动之初,虽然她承认对胡耀邦的充分了解并非群众悼念活动的重要起因,她还是花了一整章的篇幅回顾胡的一生。在我看来,这却是明显地超出了讨论八九民运史的相关性界限。

进一步讲,在考虑到可能应用的理论时,我以为,八九民运首先是一次政治运动,以政治组织的形式出现,提出明确或模棱两可的政治要求,以政治理想为号召,以对现政权的挑战或要挟为手段,追求现实不现实的政治目标。因此在考虑特定的历史条件后,我们必须考虑其政治学的意义。其次,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上面列举的这些政治特征在八九年的中国还都处于其发展的极为早期的阶段。因此,整个过程又呈现出大规模社会运动的特征,不是西方政治学意义上的成熟的政治组织所采取的行动可以比拟的,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同时考虑社会学的各种因素。再次,我们还需要考虑经济改革的背景及其对社会心理的压力,因而有参考经济学、心理学等理论的必要。由于我们的目的是对八九民运作为一个整体事件有更清醒的认识,所有这些可能的应用都必须随时准备讨论对我们在各阶段所设假定的反证,因此必须随时考虑当时的历史具体性。由于我们为自己设的人物,我们不可能象只在某一特定领域里忙碌的西方学者那样,对其假定之外,同一事件内包含的反证置之不顾。举例来说,胡耀邦逝世之初,学生究竟是如何开始运动起来的,很多中外学者在这个问题面前都直接跳到此前王丹等政治活跃分子在北大等校园组织的社团活动,将其与这些人后来在运动中的突出地位直接联系,建立起一种必然性关系。而根据《回顾与反思》,九一年聚会巴黎讨论的学生领袖中,不止一人证实,在胡耀邦刚去世时,王丹等人决定他们的几个社团组织应当先保持观望态度。天安门的游行从四月十七日开始,北大学生只是在十八日深夜才第一次结队走出校园。既然如此,为什么王丹仍然在运动中迅速获取重要的领导地位?这样的反证必然迫使我们更细致地审视政治运动中代表性人物和运动发展必然性之间的关系。这样不断提出假设,不断考虑反证,我们不仅能使保持开放的六四研究有益于对当代中国的了解,而且可能同时为政治学理论的发展作出贡献。

所有这些当然还只是愿望。只有在实际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在不断考虑并改正可能的错误中,这样的目标才会逐步向我们靠近。在纪念六四七周年之际,我知道,我将继续向着这个方向努力。

199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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